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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分子、创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华师行字[2013]679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分子、创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创业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好,评选周期内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70%,无课程不及格现象(含素质课程);

3.评选周期内无学术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并按规定修完素质拓展学分。

(二)具体条件

1.勤工助学积极分子

(1)勤工助学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受到用工单位或推荐单位的充分肯定;

(2)2022年1月——12月期间在岗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月(含12月);

2.创业活动积极分子

(1)2022年积极参与创业活动,创业时间达半年以上;

(2)创业实践积极主动,工作效果好,创业行为得到相关负责部门充分肯定,或在2022年各类创业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或个人争得荣誉,或创业实践项目取得很好的进展或业绩。

三、评选名额

全校本次评选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350名,创业活动积极分子不超过200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11月23日——11月25日)。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后,在事务中选择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奖评优”栏目进行申请(提交附件仅限PDF文档,具体格式可以参看附件,附件信息中须含专业排名成绩单及其它与申请条件相关支撑材料),并在11月2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统一上报至资助中心

2.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资格评审并公示。

五、相关说明

所有申报学生需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无网络申请记录者视为无效申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纳入学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罚与矫正教育办法》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院资助联系人,联系人:樊老师 6786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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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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