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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yh86银河国际人才招聘通知

来源:yh86银河国际 作者:yh86银河国际审核:发布时间:2020-04-11浏览次数:


yh86银河国际前身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成立的华中大学经济系。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学校于1985年成立城市经济管理系,在全国率先开设房地产专业。1993年成立经济系。1997年,经济系与城市经济管理系共同组建经济学院。2012年5月学校整合全校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基础上,组建新的yh86银河国际。学院下设6个系和5个研究中心。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人才保障,2020年我院招聘教师5人,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学院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学缘、专业、年龄和性别结构,尽量吸收校外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新聘人员要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要注重个人品格、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考察。

1.应聘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岗位,一般应具有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需达到我校教师晋升相应专业技术层次岗位条件。特殊人才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华师行字[2017]8号)所列各类人才计划要求执行。

2.应聘讲师岗位,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或应届毕业的博士,且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毕业生须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建设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应聘各类岗位的年龄要求:应聘教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5岁;应聘副教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40岁(出站博士后原则上不超过33岁,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适当放宽);应聘讲师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0岁(出站博士后和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2020年底前到岗)。

4.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要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学缘、专业、年龄和性别结构,尽量吸收校外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8]7号文件,学校设立“博雅学者”“桂子学者”“桂子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计划,特别欢迎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年度

年度小计

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

招聘岗位

岗位数

学术要求

联系方式

2020

5

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

讲师/副教授

1

国内应聘者不少于SSCI论文1篇或中文重点核心期刊论文2篇。达到学校副教授聘用条件的,可参评副教授岗位。

姓名:凃正革


职务:院长


电话:027-67865592


邮箱:
tuzhengge@163.com

产业经济学

1

工商管理

会计学

1

创业管理

1

人力资源管理

1


三、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学院严格遵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要求,严格遵照相关程序,做好招聘工作。

各类岗位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http://218.199.196.16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的应聘者由学校人事处和专技系列牵头部门共同组织考核;教师岗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教师岗位招聘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主要程序包括:

1.各单位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初审。

2.经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3.经人事处(人才办)复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学术评价和面试考核。

4.用人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对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

6.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教师的招聘要特别加强面试、试讲和科研水平等环节的考核工作,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对相关条件的把握要与教学、科研、人事部门沟通。对拟聘高层次人才需提供较高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等待遇的,相关条件的把握要与科研、人事部门充分沟通,特殊情况还需通过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答辩、评审。依托项目招聘的流动岗位专职科研人员以及项目博士后的招聘要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用人意见,在确保经费来源的基础上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按照学校规定通过我院审核的应聘者,要报学校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含拟接收副高及以上专职科研人员):①书面报告(含考核办法、结果和公示等情况);②招聘系统中填报并生成《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含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意见);③论文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检索报告);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体检表。

拟接收毕业生:①书面报告(含考核办法、结果和公示等情况);②招聘系统中填报并生成接收毕业生审批表(需签署教研室考核意见、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考察意见和同意接收意见);③论文检索报告(论文被检索的);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语种提供相应水平证明);⑥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提供);⑦体检表。

四、聘后管理

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人员)岗位实行聘用制,讲师及以下教师岗位(含固定岗助理研究员岗位)、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实行预聘制。

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新聘的讲师和固定岗助理研究员同时进入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博士后经历人员可选择进入我校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直接聘为预聘制讲师或助理研究员),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出站后达到教师聘用条件的转为聘用制教师。

新聘的各类岗位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聘期内的工作任务,尽量量化,严格考核。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预聘期内不得转岗。预聘期满学校将组织专班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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